随着开采规模的扩大,明代的封建统治者究竟

引言

尽管矿徒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辛勤地劳作,尽管他们创造的财富最终还是要被封建统治者掠夺了去,但是统治者对于这些“鳌面短衣”之人却仍然耿耿如怀,视为心腹之患。封建统治者究竟害怕些什么呢?

以几件简陋的工具要挖出数十丈幽深的通道,艰苦的劳动且不必说,还经常发生塌方压人的事故。闽浙赣交界处著名的矿洞铜塘山附近就有一处名“陷人坑”的大塌方遗留的残迹,其中还不知埋葬着多少矿徒的尸骨。尽管矿徒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辛勤地劳作,尽管他们创造的财富最终还是要被封建统治者掠夺了去,但是统治者对于这些“鳌面短衣”之人却仍然耿耿如怀,视为心腹之患。封建统治者究竟害怕些什么呢?

下面的一段议论可以反映一个大概:“矿洞一开,四方逐利游手咸争奔其池。人众费广悉仰食于土著,岁收亦致栗价腾高,贫民苦累。一遭岁歉则揭竿而起,不待招呼即灭壁垒。苟非时严保甲,驱逐匪类,恐噬脐无及。”首先,开矿将吸引许多农民离开土地,摆脱封建国家和地主的控制。大抵发现矿苗先往开采者,多半是外地人,也就是已经脱离土地流落于社会的失业游民,统治者称之为“流棍”。

当开采初具规模,收获已经显著的时候,便吸引了矿洞附近更多的农民,“利之所在,附近贫民群起趋逐”,投奔到面徒的队伍中来。这些人统治者称为“地方奸恶”。有人根据江西的情况指出:“即今(嘉靖四十一年)流棍乘江闽用兵多事之时,纠党操戈设名盗采。······地方奸恶亦多观望成败,幸其得开,则可随时行窃,自以为利。是以甘心为之耳目,居停接济者亦复不少”。这样一来,矿徒的队伍就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例如,河南沔池人王张住最初纠众渡河往山西夏县温峪开矿时只有二千人,到达温峪开采以后,“渐增至六千人”。这新近增加的四千人便是当地的农民。因此,“盗矿”的地点越广,“盗矿”的规模越大,“四方逐利游手咸争奔其地”,吸引摆脱封建国家和地主控制的农民也就越多,这是封建统治者十分惶恐的一个原因。

其次,开采白银的商品货币经济对当地自然经济是一个很大的冲击。随着开采规模的扩大,成百成千的矿徒对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多,这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无论如何也不能满足的。所谓“人众费广悉仰食于土著”遂至“粟价腾高”的现象,正反映了商品货币经济与自然经济之间的矛盾。这就诱使或者迫使矿区周围一部分经济生活逐渐纳入商品生产的轨道。前者如云南矿洞,“商贾则酤者、屠者、渔者、采者任其环居矿外”。出现了专为徒服务的各行各业的商品交易。后者如广东顺德洞,徒“盗”掘二三十年,“岁得银渐至千余两”。

附近“村民初犹拒之,其后力不能胜,尽被屠戮。而淫其妻女,使供炊爨”。而无论是缓慢的侵蚀,还是暴力的征服,都促进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经济的动摇和解体。这是封建统治者十分惶恐的又一个原因。还有,这些流离失所迫于饥寒而“盗矿”的矿徒,都具有一种置生死于度外,敢于反抗的斗争精神。封建统治者说他们“视人命如儿戏,等王法如弁髦”。平日“长枪大矢,裹足缠头,专以凿山为业,杀人为生”,进行武装“盗矿”。这些矿徒往往装备精良、武艺超群。

例如在浙江温处二府从矿徒手中收缴的兵器,计有“皮甲筤筅钩刀叉撑”等各种类型达一万八百余件。因此一旦被官府穷追不舍,或者开矿没有收获时,便揭竿而起,由武装“盗矿”发展为武装起义。正统年间著名的叶宗留起义,便是在劳而无获的情况下爆发的。叶宗留号召矿徒说,““与我取于山既劳而无得,敦与取于人一撑而有余矣”。众皆听从,遂掠政和县及村落”,发动起义。万历年间陕西杨戬起义,也是因官府坚闭矿洞不准开采,“戬等相与谋曰:冶闭,吾无钱用,盖去略可乎”?便扯旗造反。这是封建统治者十分惶恐的第三个原因。

总之,通过这一个又一个矿洞的采掘,商品货币经济一点又一点渗入广大的农村。至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矿徒累次武装暴动的场所,统治者便采取封山的办法,将矿场铜塘附近民山数十里悉加封禁,近矿的上饶、永丰、铅山等县“山塘地皆不得耕种”。不仅坚塞矿洞,连“通往来之路悉甃石为障”,人为地制造无人区。

除此而外,封建统治者还在经常发生“盗矿”的地区,如闽浙赣交界的广信府(江西)建宁府(福建)、衢州府、处州府(浙江),以及郧阳、襄阳、荆州(湖广)、南阳(河南)、汉中、商州(陕西)地区,设置专官,统以重兵,平日防范缉察,一旦发现“盗矿”即行追捕围剿,进行武装镇压。一九五六年在浙江遂安县发现的嘉靖年间封建统治者镇压矿工起义的告示碑,即是这种罪恶行径的血腥记录。严刑峻法、封闭矿洞、迁徙居民、武装镇压,封建统治者可谓机关算尽。

然而这一切措施都不能阻止由商品经济发展推动的“盗矿”斗争。例如,河南府所属卢氏、嵩县、永宁等地人民“盗矿”,统治者“虽屡有擒获,而势日猖獗。”广东的银矿“厉私开之禁,犯者罪至死州今禁之数年,而盗贼弥炽。”于是有人指出:“人情趋利甚于避害,谋生重于畏死。故今禁矿而以窃矿犯罪者盖时有之。法愈严民愈犯,而争端愈炽,酿祸无已。”正如同经济发展规律不可抗拒一样,叶宗留起义以后,以“趋利谋生”面目出现的矿徒的武装暴动此伏彼起、络绎不绝,一直持续到明末,汇入明末农民革命的洪流。

大量矿徒参加农民起义,给明末农民战争的进程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例如,农民起义军经常电聚、隐蔽和休整的湖广郧阳和南直隶的英霍山区,便是历来“盗矿”极为活跃的地区。这里山势险峻丛林密布“盗穴者盖多有之”。这里“山贼、回贼、茶徒、矿徒尚且百十成群,杀人放火以为常事”,具有良好的群众条件和勇于斗争的传统。这些基地在李自成、张献忠和“革左五营”起义军由败转胜、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大批矿徒参加起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军编制的进步和战略战术的发展。这种进步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建立了将起义战士和家属截然分开的“精兵”制和“老营”制。形成了一整套极其严格的作战、行军、巡微、扎营等军事制度。这对于充分发挥农民军的战斗力,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造成这种进步的原因固然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矿徒把历来不受家属之累的“盗矿”的组织形式和严格的纪律性带进了农民革命队伍。

至于农民军在攻克坚城过程中发明的“瓴颜”和“放迸”的战术,则是矿徒平素使用的“烧爆”和安护顶的生产技术在战争中的运用和发展。据顾炎武记载:“旧取(银)矿携尖铁及铁锤竭力击之,凡数百下仅得一片。今不用锤尖,惟烧爆。”即是用火烧冷爆代替了手工的锤击。这种先进生产技术由矿徒带进了明末农民战争。例如李自成起义军在围攻开封时所使用的“火攻法”:“实药瓮中,火燃药发,当者辄糜碎,名曰放迸。”即与“烧爆”法有很大关系。而矿徒在长期生产斗争中,为防止土石崩坍而总结出:“上楮横板架顶,以防崩压”的生产技术,也被矿徒运用于战争。

结语

农民军每攻城多不用古梯冲法,而由战士掘取城砖穿穴城墙。“过三五步留一土柱,系以巨组。穿毕,万人曳组一呼,而柱折城崩矣。”这种攻城的“瓴商”法与采掘银矿安护顶的生产技术相比较,又有了新的发展。农民军“放迸”“瓴瓿”等攻城战术的发明和火器火炮的普遍使用,打破了“郡县唯视城为存亡”的惯例,农民军“纵横名都”,连克坚城,所向披靡。封建统治者丧魂落魄,哀叹再没有什么城池高墙可以抵挡农民革命的洪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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